改革開放30多年來,中國人的經(jīng)濟實力、生活方式、價值觀念等,都發(fā)生了很大變化,很多人有能力出國旅游、學習、工作、定居。近3年,中國內(nèi)地居民出境人數(shù)以年均1000萬人次的速度增長,2012年的官方統(tǒng)計數(shù)據(jù)為8318萬人次。
身在海外的中國公民遇到法律問題怎么辦?在國外,駐外使領館是中國政府的代表,領事官員的很多職能是政府在國內(nèi)為公民服務的部分職能在國外的延伸?!?a target="_blank">維也納領事關系公約》規(guī)定,領事官員可以“擔任公證人,民事登記員及類似職司,并辦理若干行政性質(zhì)之事務”、“于國際法許可之限度內(nèi),在接受國內(nèi)保護派遣國及其國民—個人與法人之利益”、“依現(xiàn)行國際協(xié)定之規(guī)定或于無此種國際協(xié)定時,以符合接受國法律規(guī)章之任何其他方式,轉送司法書狀與司法以外文件或執(zhí)行囑托調(diào)查書或代派遣國法院調(diào)查證據(jù)之委托書”。
原來,領事官員也可以承擔多項法律職務呢!
國門之外的“公證員”、“婚姻登記員”
在國內(nèi),辦理委托書公證需要去
公證處,辦理婚姻登記需要去民政局,而在國外卻只要進一個門—駐外使領館。
小王在澳大利亞攻讀博士已經(jīng)兩年了,前段時間他想把國內(nèi)自己名下的一居室賣掉再加錢買套大點兒的,可家里人拿著他寫的委托書到中介辦手續(xù),中介說委托書必須經(jīng)過公證才行,于是催著他趕緊去辦。小王在駐澳使館網(wǎng)站上一查,辦理房產(chǎn)交易委托公證只需要寫好一份委托書,帶齊房產(chǎn)證原件和復印件、護照原件和復印件、在澳有效居留證件原件和復印件等文件,自己去館里申請并在領事官員面前簽字即可。
讓之前從來沒寫過類似公文的小王覺得更貼心的是,使館網(wǎng)站上有現(xiàn)成的“出售房產(chǎn)委托書”樣本,寫起來既省力又規(guī)范。
除房產(chǎn)委托公證以外,駐外使領館還能辦理兒童寄養(yǎng)委托書、聲明書等公證,不過辦理的時候都必須當事人親自到場并在領事官員面前簽名。
領事官員還可以擔任“婚姻登記員”,為旅居國外的中國公民辦理結婚登記。這通常是指在駐在國接受領事結婚登記的前提下,一國駐外的外交、領事機構應結婚當事人申請,依派遣國法律規(guī)章為其辦理結婚登記并頒發(fā)相應證書的活動,在《維也納領事關系公約》、中外雙邊領事條約和我國國內(nèi)有關法律法規(guī)中均有法律依據(jù)。
在新加坡工作的小張就是今年1月4日,跟妻子一同到駐新加坡使館進行結婚登記的。因為“2013.1.4”是個諧音“愛你一生一世”的好日子,那天到使館領證的新人特別多。雖然在新加坡本國的“結婚登記處”也可以辦手續(xù),但很多新人覺得在使館登記特別親切,有種“回家”的感覺。小張說,結婚是終身大事,本應該與親朋好友分享這份喜悅,怎奈身在異鄉(xiāng),無法讓他們見證這個重要的時刻。而在使館登記、宣誓,能讓代表祖國的領事官員和同樣身處海外的同胞為自己“證婚”,讓更多的人感受、分享這份“永結同心”的承諾和責任,真是非常有意義。
涉外司法文書“送達人”
幾家歡喜幾家愁,這邊廂新婚燕爾甜甜蜜蜜,那邊廂卻在上演現(xiàn)代版的“王寶釧苦守寒窯十八年”。俗話說“少年夫妻老來伴”,家住山東煙臺的楊女士年近花甲,育有一子已經(jīng)成家,如今正該是和老伴“與子偕老”、共享天倫的時候,誰知她卻有一段難以言說的辛酸往事。1994年,她的丈夫趙先生只身赴加納謀生,說好了安頓下來就把她接過去??蓮埾壬藙偟絿鈺r給妻子寫過幾封信之外就一直沒有音訊。頭幾年受通訊手段局限聯(lián)系不便,后來有了手機、互聯(lián)網(wǎng),楊女士輾轉打聽到丈夫的住址和電話,但國際長途撥過去不是沒人接就是占線,仍然沒有丈夫的消息。多少個本應團圓的夜晚,她在孩子睡著后暗自垂淚,起初對丈夫刻骨銘心的惦念、擔心和怨恨逐漸稀釋成一種漠然、麻木和“討個說法”的不甘心。今年4月,她終于在兒子的勸說下決心與這個“形同虛設”的丈夫離婚。但這一紙離婚訴狀如何遞到趙先生手中呢?
別急,領事官員可以充當這個“郵遞員”。我國法院可委托我駐外使領館向當?shù)刂袊袼瓦_司法文書。以楊女士的案子為例,基層人民法院受理后將有關材料逐級上報至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由該院向外交部領事司提出送達要求,經(jīng)外交部領事司審核后發(fā)往中國駐加納使館,由該館根據(jù)楊女士提供的住址送達這份民事訴狀。雖然楊女士不知道能否如愿按圖索驥找到自己的丈夫,但這段懸而未決的糾葛終于透出了一絲水落石出的希望。
伸張正義的“天使維權人”
前段時間,“天涯社區(qū)”論壇上出現(xiàn)了一篇熱情洋溢的長帖,講述了一個“沉冤昭雪”的感人故事。同樣是出國務工的丈夫,同樣是在家苦苦等候、幾近絕望的妻子,好在這一次是圓滿結局。2011年,在特立尼達和多巴哥打工的老劉(化名)卷入糾紛被該國警方帶走,超期羈押長達兩年不審判。中國駐特多使館在接到老劉親屬的求助之后第一時間前往探視,并應老劉本人的請求為其聘請了律師。經(jīng)過一個多月緊鑼密鼓的調(diào)查取證,案子終于破了,他是被冤枉的,并于法院宣判當日無罪釋放。夫妻重逢的那一刻,兩人相顧無言惟有淚千行。
故事講完了,各位在感慨唏噓的同時也別忘了,出門在外,當您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與他人發(fā)生民事糾紛、涉及刑事案件時,領事官員可以根據(jù)您的請求推薦律師、翻譯和醫(yī)生;在您被拘留、逮捕或服刑時,領事官員可以根據(jù)您的請求對您進行探視。
由此看來,老百姓不僅是出國在外需要找駐外領事官員,在家里跟國外的親戚、朋友、熟人打交道也有可能需要他們幫忙。已經(jīng)在國外的老百姓,不僅是“遇到困難找使領館”,辦喜事也可以找咱們使領館。
不過,跟國內(nèi)政府部門職權有限、不能越位一樣,領事官員也并非萬能的“超人”。比如在前面老劉的案子里,咱們駐特多使館就不能干預特多的司法或行政行為,不能參與仲裁或直接出面解決劉先生遭遇的經(jīng)濟、勞資和其他民事糾紛,不能代替他提出法律訴訟,也不能幫助他在治療、拘留或監(jiān)禁期間獲得比當?shù)厝烁鼉?yōu)厚的待遇。
海外民生工程打造得好不好,人民群眾說了算,領事官員們在為各位做好服務的同時,更希望得到大家的理解、支持和誠懇的意見、建議,正所謂“以心換心”、“理解萬歲”。老百姓的“中國夢”就是生活富裕、家庭和睦,而幫助走出國門的老百姓在“尋夢”的道路上越走越順,正是每個駐外領事官員最美好的“中國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