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匯公證處公證員王琦昨日表示,目前中國老人立遺囑并進行公證的情況還不是那么普遍,很多老人擔心公開遺囑后,會導致家庭矛盾提前到來,不留遺囑又怕身后子孫打成一片。因此,這次免費遺囑公證活動的一個目的是向老人傳達用法律處理財產繼承問題的理念。
辦理遺囑公證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遺囑所處分的財產所有權憑證(《房地產權證》、股票、存款證明等)、受益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立遺囑人與受益人的關系證明及公證員可能需要的其他材料。
在法定的五種遺囑類型中,公證遺囑是效力最高的一種。其他遺囑四類一旦發(fā)生需要繼承的情況,都需要進行相關的司法認定才可以執(zhí)行。
“有些老人在子女的陪同下來辦理遺囑公證,當著子女面不好意思,公證后隨即后悔,這也時有發(fā)生。”上海市盧灣
公證處張麗麗主任表示,遺囑是公民處分自己財產的一個方面,當然也可以變更。不過,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或變更公證遺囑的內容。也就是說,如果辦理公證遺囑后需要變更,要么撤銷該公證遺囑另立遺囑,要么立一份新的公證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