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中國未加入海牙公約組織,因此,馬來西亞產(chǎn)生的文件送往中國使用必須做中國駐馬來西亞使領館認證,方可有效使用,馬來西亞公證認證程序如下:
1、文書首先由當?shù)毓C員(Notary Public)公證;文書中譯文由當?shù)刈灾形姆g員(Certificated Chinese Interpreter)翻譯。
2、馬來西亞外交部(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of Malaysia)認證。
部分司法或政府文件的原件,如法庭判決、出生證、死亡證、結(jié)婚證、政府公函等無須經(jīng)過公證即可直接送馬來西亞外交部認證。有關(guān)詳情請與馬來西亞外交部領事局(Consular Division)聯(lián)系。
3、中國駐馬來西亞使領館認證。
需提交的材料:
1、《公證、認證申請表》一份;申請表必須由當事人填寫,并提供當事人而非代辦人信息。
2、申請人護照或身份證復印件。
3、經(jīng)馬外交部認證的文書原件及復印件。
4、認證公司文件還須提供公司的注冊證書(Form 9 / Form 13)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