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房產委托公證成為全市熱議焦點。昨日,限制房產委托公證消息得到了廈門市司法局的證實。3月21日,廈門市公證協會通知全市各公證機構,即日起不予辦理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出售、抵押等委托事項的公證,實施期限暫定半年。
根據通知,下一步,全市各公證機構對未取得房產證的房產在辦理委托公證時,委托權限不得包括出售、抵押等內容(按揭除外),但委托近親屬(含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不在此限。
記者獲悉,接下來,全市各公證機構在受理涉及房產委托公證的過程中,在遵循便民、利民、惠民的理念基礎上,也會根據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公證程序規(guī)則》在內的一系列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嚴格把控受理、審查、審批、出證等環(huán)節(jié),特別是對有無房產證的委托人委托權限進行區(qū)別,對委托人與受托人之間有無信賴關系進行重點審查,對委托人和受托人所承擔的風險進行充分提示,進一步規(guī)范房產委托公證業(yè)務的辦理。
廈門市公證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房地產市場上出現了個別人利用委托公證進行投機“炒房”的現象,已經引起廈門市公證協會的高度重視。下一步,市公證協會將進一步加強涉房委托公證業(yè)務辦理的指導和監(jiān)督。
通知下發(fā)后,記者趕到位于天鷺大廈的廈門市
公證處,現場工作人員表示,昨日有不少市民通過電話對涉及房產委托公證的相關政策進行咨詢,但現場的辦理和咨詢情況與往日并無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