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某公司以長江碼頭泊位在建工程作抵押向某銀行提出貸款申請,在審批貸款環(huán)節(jié)遇到一個難題:如何給長江碼頭泊位在建工程辦理抵押登記?這尚無明確的法律規(guī)定。該公司法人史某咨詢多家單位,均被告知無法辦理。
史某和某銀行代理人王某來到江寧
公證處(
地址: 上元大街339號,電話: 025-52281996)申請辦理該公證。公證員審核材料后,于近日來到在建工程現(xiàn)場,依據(jù)評估報告,按照長江碼頭泊位在建工程評估范圍,對在建工程下游雜貨泊位、上游液體化工泊位的碼頭平臺、固定引橋、活動引橋等進行實地考察,通過攝像、拍照等方式予以現(xiàn)場核實和記錄。
當天,公證人員全程冒雨勘查,在切實掌握在建工程的真實狀況后,對在建工程進行了抵押登記。該公證是江寧
公證處辦理的首例在建工程抵押登記,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