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個人或公司在國內因經濟糾紛等涉及到在國內法院進行法律訴訟時,是要出具對所聘請律師的授權委托書和海外公司的主體資格等文件的,并且這些文件是要經過中國駐外使館公證認證的,只有這樣做完認證后才可以在國內法院正常進行法律訴訟程序,下面就以香港個人委托國內律師進行法院訴訟為例做一簡單介紹。
香港公司的文件,民事文書直接拿到國內是無法使用的。香港的文書送往中國(內地)使用,先經中國委托公證人公證,然后公證文書必須經過中國法律服務(香港) 有限公司「審核、登記和加章轉遞」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國法律保護,才能送往中國內地使用?!鹤罡呷嗣穹ㄔ骸慌c『司法部』《關于涉港公證文書效力問題的通知》:未經審核加章轉遞程序的證明文書,不具有公證文書的證明效力和執(zhí)行效力。
香港個人委托書公證簡介(樣本)如下:
授權委托書
致上海市XXX人民法院:
委托人:XXX(英文名 )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 港永久性居民,港澳證件號碼XXX
住所: 上海市XXX路XXX號
委托人:XXX(英文名 )女,19XX年X月XX日出生,香港永久性居民,港澳證件號碼XXX,
住所: 上海市XXX路XXX號
受委托人姓名:XXX 性別:男
工作單位:香港公證網
住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區(qū)福華三路卓越世紀中心4號樓1508室
電話:0755-82805719、82805723
委托人現(xiàn)委托XXX律師 在XXX、XXX與上海XXX有限公司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中,作為委托人XXX、XXX的委托代理人。
委托權限如下:
特別授權:代為調查、提供證據(jù),代為出庭,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代為和解、接受調解,代為提起反訴,代為簽收法律文書,申請財產保全或證據(jù)保全,申請撤訴,申請執(zhí)行,轉委托等。
委托人:(簽字)
2013年 月 日